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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一个“回避”了得

2000-07-26 来源:中华读书报 朱有志 我有话说

6月28日《中华读书报》刊登了何宏同志《“科学主义”我选择回避》一文,凌晨读完,感慨万千,通宵未眠,总觉得还有点什么“空间”在摆着,给人留下了说话的“余地”。

触动我拿起笔来的第一个信息是何宏同志的“只要‘科学’不容怀疑,‘主义’不容被讨论,说话者总是情绪盖过理性,那么最好的办法是回避,因为人们所争吵的肯定不是同一个东西,试问又如何指望争出结果,达成共识?”

如果“情绪盖过理性”,我就肯定是坚定的反“科学主义者”,与何宏同志“到民主德国留学,身边不少德国朋友竟以怜悯的眼光看着我”类似或者说更不如的遭遇——80年代初期,我曾在一个工科大学任教,因为教的是社会科学,常常遭到我那班非常友好但又深受“科学万能”和“把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当作通向真理的唯一道路”的青年教师朋友们的嘲弄,攻击甚至玩笑式的“谩骂”。直到如今,一想起这些我就耿耿于怀。问题在于,一旦“科学”与“主义”登上了学术论坛,是需要表示反对还是赞成的时候,我决不因为本人没有“自然科学”工作者的桂冠而由深层的特殊心理驱动个人的情感潮水淹没本应具有的人类理性。

显然,我不认为“科学主义”“明摆着不可能是个褒义词”。其正面理由在提倡“科学主义”者那里已讲得很充分,这里不予赘述。

根据何宏同志的见解,有两个在生活层面和学术层面带有普遍意义的问题在这里需要解决——

其一是“人们所争吵的肯定不是同一个东西,试问又如何指望争出结果,达成共识?”初看起来,提问很有力度,但细一想来,未必尽然。我认为,放眼人类的思想历史和生活现状,人们所“争吵”的问题肯定是因为有相同的东西在其间,如果没有“相同的东西”,那又“争吵”“什么”呢?为“什么”争和争“什么”?无非是因为在相同的东西中“争吵”者有不同的看法才会有“争吵”?只不过是可能在相同的东西中“争吵”者赋予了不同的意含,或者不同的“争吵”者受不同的价值观和利益的支配而有不同的观点而已。在当下的“科学主义”是褒义词还是贬义词之争也是如此,其共同的东西是“科学”或“科学”还“主义”,至于不同的东西可能是不同的“争吵”者赋“科学”和“科学主义”以不同的意含,或者不同的争吵者对“科学主义”有不同的看法和态度。但决不因此就需要放弃争论。如果因此放弃争论或回避争论,其实质是否认了“争论”在人类思想史上的意义。对“争吵”的论题赋予不同含义或有不同看法,这是常理。真理在“争吵”中辩明,这是常识。这样,通过“争吵”或“争论”或“争鸣”逐步在不同中发现相同,在相异中求得共识这是人类发现真理、求得真理、承认真理和传播真理,或者说是发现“科学”、求得“科学”、承认“科学”和传播“科学”以便使人们信真理、用真理、信科学、用科学的常规。

如果承认上述常理和常识,那么我们就不应违背常规!

在当代中国的学术界和现实生活中,主要的问题恐怕不是对事物有不同的看法,而达不成共识,恰恰在于导致这种结果的原因是“回避”得太多太多……这种“回避”却产生了很多不可“回避”、不该“回避”、无法“回避”的问题——正气未得弘扬,邪气却能张扬就是明证!

其二是“情感、艺术、道德、人生意义等等,都是科学触及不到,无从发挥作用的。”我们不能否认,在情感、艺术、道德、人生意义等领域,正如何祚庥院士所言“问题显得要复杂一些”,不能应用类似自然科学的方式实现统一。但是也绝不是何宏同志认为的是“科学触及不到,无从发挥作用的”领域。

首先,从研究方法上看,这些领域的现代研究,国内外不少专家在不同对象、不同层次、不同角度上运用科学方法甚至是自然科学意义上的方法使这些领域不断取得了一些新成果。

其次,在评判标准上,虽然不可能有自然科学意义上的标准,但是,“科学”并非“自然科学”所独有,否则,社会科学就不必存在也无法存在。在这里,我们无须到什么百科词典中去寻求依据,在我们中国人的长年习惯使用的大脑信息库里关于“科学”一词就不独在自然科学意义使用,它还在“真理”和“正确”等意义上被使用。因此,我们说“科学”一词涵盖很广。正因为其涵盖面广,就难免有人滥用和误用,正像因为自然科学对人类谋利很大就有人用来威胁人类安全、破坏生态环境一样。但是“事物”和“事物的运用”不是一回事,我们反对对事物的误用,却不能反对被误用了的事物本身!

这样,在“真理”和“正确”的意义上被使用的“科学”是需要提倡的。如果在情感、道德、人生意义等亟需弘扬人文领精神的领域没有真理与谬误、正确和错误即“科学”与非“科学”之分,那么,我愿冒“左倾”之嫌——马克思主义者在这些领域的努力和奋斗就是徒劳的!

不必讳言,就是在上述情感、道德、人生意义等领域里,近些年来,由于相对主义、唯我主义和唯心主义的盛行,代表广大中国人民根本利益的科学标准失却了,人们的思想混乱了,于是,社会上各种错误的言行在泛滥着……

对此,我们必须用科学的眼光注视着,用科学的态度对待着,怎一个“回避”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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